一个环保设备的税收故事
来源: https://hwcsw.cn 时间:2022-05-16
我是小天,是一个大型环保设备,我的主人——天平环保公司是一家主营环保设备制造、销售与技术服务的居民企业。今天,我想通过我的故事,向你讲讲国家在环境保护、损失扣除等方面的税收政策。




关于我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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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于环境保护一直非常重视,别看“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是近年来才提出的,可国家对于环保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却从很早以前就开始施行了。从我出生前直到参加工作,都能享受到来自税收方面的关怀:

一、增值税
目前,增值税对于我们环保设备没有特别提及,但我的主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许多环节都有机会进入这个我国第一大税种的优惠区域。例如:企业提供环保设备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财税【2016】36号)、企业在制造设备时如需进口国家规定目录内的重大技术装备,可以免征增值税乃至关税(工信部联重装〔2021〕198号),等等。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对于环保企业的优惠政策就多一些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我的主人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等专用设备,其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直接抵免,如果当年不足抵免还可以结转5年抵免。
同时,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包括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外,与增值税相近,如果我的主人发生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也有对应的税收优惠: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企业产生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也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样地,转让的范围不局限于与我有关的领域。更不用说,作为研发制造类企业,我的主人还可以享受诸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及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等通用税收优惠呢。



我退休以后,损失怎么扣除

NO.2

经过年复一年的辛劳,我终于也快到退休的年纪,恰逢今年赶上疫情,我的主人被迫停工停产,于是决定让我提前报废退休。
根据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第三十条,像我这样的固定资产,遇到报废或毁损损失,应当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税前扣除:
(一)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二)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三)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四)涉及责任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的说明;(五)损失金额较大的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多说一句,如果我的主人天平公司取得了上述资料,那就意味着报废工作已然完成,且会计上已作了损失处理,这在政策上叫“实际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顺理成章;但如果天平公司在我正式搬离或者拆除前,先行一步在会计上确认了我的报废事项,且制作并保留了上述证据材料,那也可以作税前扣除,这在文件中被称作“法定资产损失”。但若要对法定资产损失作税前扣除,企业必须拥有证明损失确已发生的全套资料,由于资产只有正式报废,才能办理核销等手续。因此,假如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取得上述资料的同时,没有实际报废固定资产,那解释起来可就比较困难了,有一定的税务风险,大家还是尽量按正规流程,待资产正式核销,损失正式发生后,再进行税前扣除。(PS:如果资产包括厂房,也是一样的哦~)

这就是我,一台环保设备,想告诉你的两个税收小知识,它们都是根据大家的提问改编而成的。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就随时给我留言吧,说不定下回,我会以一个新的身份,与你一起领略税收的奥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