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税务局关于确认2019年度和2020年度第一批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冀财税[2020]26号)
1.公告中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群众团体名单有效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公告中2020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群众团体名单有效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税务局关于确认2020年度第二批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冀财税[2020]50号) 有效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税务局关于确认2020年度第三批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冀财税[2020]56号) 有效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税务局关于确认2020年度第四批、2021年度第一批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冀财税[2021]14号) 1.公告中2020年度第四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有效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公告中2020年度第四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有效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关公告
(一)《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第三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团体名单的公告》(冀财税[2020]25号)
有效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团体名单的公告》(冀财税[2020]57号)
有效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团体名单的公告》(冀财税[2021]10号)
有效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三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团体名单的公告》(冀财税[2021]15号)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河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