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民政厅关于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日期:2022-03-10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 法规文号:暂无浏览次数:652次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民政厅发布了《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 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我市4家公益性社会组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目前,济南市共有27家公益性社会组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 获得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济南市新时代志愿服务发展中心


济南市绿行齐鲁环保公益服务中心


济南市乐橄儿智障人士服务中心


济南市章丘区百脉教育发展基金会


■ 获得2020年度-202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济南市中慈善总会


济南市历城区玉圃教育发展基金会


济南慈善总会


济南市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济南市境界助学公益基金会


济南市现代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


济南历下慈善总会


槐荫慈善总会


济南市天桥慈善总会


章丘慈善总会


济南市莱芜区慈善总会


商河县慈善总会


济南高新区慈善总会


济南市社会扶贫基金会


济南市海右教育发展基金会


济南历城慈善总会


济南市长清区慈善总会


济南市长清区春晖教育发展基金会


济南市济阳区慈善总会


济南市钢城区慈善总会


平阴县慈善总会


济南乔伊公益基金会


济南市历城区稼轩教育发展基金会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是国家用于鼓励企业和个人向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个人自愿、无偿向以上组织捐赠合法财产,用于公益慈善目的,可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