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1年6月9日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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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