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3年2月6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市场环境、政务环境、金融环境、法治环境、信用环境持续改善,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持续优化公平竞争、预期稳定的市场环境
1.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清理取消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鼓励社会资本参股、控股国有企业或国有企业项目建设。
2.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实行“一照多址”登记,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外,对属于同一县级登记机关管辖的企业,允许在营业执照上加载新设立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免于分支机构登记。推行连锁机构注册登记“集中办”,商贸、医药等行业大型连锁企业的分支机构、经营门店的注册登记,可在市级登记机关集中统一办理。
3.完善“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纳入白名单的市场主体,原则不再受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影响;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减少各类现场执法检查和调研指导。
4.实化房地产领域便民利企措施。试行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存在抵押的房产需上市交易的,无需提前还贷或垫付资金,可直接完成过户、重新抵押并发放新的住房贷款。升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拨付监管资金实行网上不见面受理。新开工房地产项目暂缓缴纳项目资本金。
5.强化领军人才激励保障。对引进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分别给予500万元科研经费和100万元安家费,市县组织部门配备服务专员。
6.实施助企特派团(员)制度。选派科技、金融等领域的专家组成特派团(员),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微等企业提供政策、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
7.为企业及企业家提供“专享”服务。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优秀企业家,1年内享受邯郸机场通行及医疗、子女入学(园)“贵宾待遇”,相关部门明确专人及时对接服务。科学合理调整公交班线设置,为有相关需求的企业提供点对点“定制公交”服务;协调航空公司,为在邯企业提供一站式“商务包机”和劳务、货物航空运输服务。
二、持续优化服务周到、便利高效的政务环境
8.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并公布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将审批权限下沉至窗口工作人员,申请人书面承诺后,当场许可,监管部门限期对企业履诺情况进行核查。
9.实行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凡在市行政审批局申请新设开办企业,免费刻制首套印章。
10.推行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实行“标准地”出让,并联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等手续,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预”证与施工许可证(地基处理部分)后,建设单位即可开工建设。
11.提前介入环评审批辅导。组建由建设单位、编制单位、评估单位、监管部门、审批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六方微信矩阵,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编制审批,提前介入辅导,提供全流程服务。
12.实施“多测合一”。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与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多项测绘业务整合为一个综合测绘事项,同一阶段“一次委托、成果共享”。
13.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规划、消防、人防等验收事项,实行“一窗受理”,牵头部门统一组织,按时限要求出具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对确有需求、具备相关条件、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单独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单独投入使用。
14.推行水电气暖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对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涉路施工许可等事项,实行全程在线并联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市政接入工程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15.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推进全业务类型“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行税费、登记费线上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
16.推进智能化办税。推行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税直达-智能化双向提醒”服务机制,通过短信平台向纳税人推送惠企政策、纳税信用信息,同时向税务人员交办相应工作任务,为纳税人提供精准辅导和个性化服务。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费流程线上办理。全市办税服务厅全面实行数字化、智慧化服务。
17.精简办税流程。纳税人在行政审批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不再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落实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要求,进一步压减纳税人申报和缴税次数。提高留抵退税办理时效,审核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减至2-5个工作日。
18.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应用范围。在货物报关、银行贷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业务领域,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支持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企业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在线获取企业、个人办理业务所需的证照信息。
三、持续优化多元保障、融资顺畅的金融环境
19.健全融资推送和金融机构对接服务机制。举办全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省市重点项目推介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组织银行行长进企业送服务,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政银企对接会,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投放,提高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增速。
20.强化企业上市前奖补激励。严格落实企业上市前奖补政策措施,对申请在境内A股上市的企业,在向中国证监会或沪、深、京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并获受理后,给予500万元补助。
四、持续优化遵法守纪、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21.实行企业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对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开展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实行告知承诺制,执行“首违不罚”。
22.加强涉企司法保护。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整改合规的涉案企业,依法作出不起诉或轻缓量刑建议。审慎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做到“活封”“活扣”。
23.加强涉企执法司法活动法律监督。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有效解决涉企案件“挂案”“虚假诉讼”等问题。
五、持续优化诚实守信、遵约践诺的信用环境
24.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府院联动”协同治理工作机制,强化失信治理,加强审计监督,开展政府守信践诺、履行合同契约等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失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25.促进企业诚信建设。完善各类市场信用信息档案,对诚信品牌企业实行白名单管理,在行政审批、信用贷款、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建立企业信用修复帮扶机制,对失信市场主体实行一企一策,通过部门帮扶,促其尽快退出失信主体名单。(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