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努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来源: https://hwcsw.cn 时间:2014-09-01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对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是一场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必须结合湖南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努力构建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湖南长治久安提供财政制度保障。
一、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科学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于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重要作用。湖南财政实力较弱,各级财政对上级转移支付的依赖程度较高。如何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要求,把转移支付管理好,是我省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一方面,改进一般性转移支付管理。在转移支付比例上,逐步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厘清省市县事权与支出责任,逐步减少县级财政配套。在转移支付方向上,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着重保障就业养老、社会救助、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决不能用财政的钱修大办公楼、大马路、大广场。在转移支付方式上,把原则性和灵活性更好地结合起来,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前提下,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现行“因素法”,重点增加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逐步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另一方面,加强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湖南的省级专项已从512个压减到126个,压缩率达75%,有力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当前,还要进一步甄别、减少现有专项,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力争2015年财政专项数量压缩到100个以内;建立有进有退的动态调整机制,打破财政专项数量只增不减、资金只多不少的观念,该进的进、该退的退,该增的增、该减的减;建立公开、透明、公正、有监督、受制约的专项支出程序和制度,采取“负面清单”的办法,明确什么不可以公开,其余都必须公开,同时改革专项资金审批分配方式方法,确保审批分配结果公正。
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构建规范的现代预算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目标。国务院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发布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了预算改革的总体方向和具体任务。我们要结合湖南实际,加强实践探索,力求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完善预算体系。在编制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各级政府性债务预算,并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将土地、矿权收入单独编制预算。二是提高预算透明度。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和社会对预算、财政收支的监督,凡是编制了预算的,都要向同级人大报告,让人大代表看得清楚、算得明白。扩大公开范围,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专项转移支付、民生支出、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绩效信息、财税政策和规章制度“七公开”;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省级专项资金公开力争实现重大产业类专项的全覆盖。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属于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已经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深化涉企收费制度改革,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专项稽查已取消、停征、免征及降标项目执行情况。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逐步建立土地收入、矿权收入等与支出脱钩机制,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建立法检“两院”非税收入省级集中统一征管机制,在公检法领域实现“收支脱钩”。四是规范国库资金管理。建立健全“以存促贷、奖贷挂钩”的竞争性存款机制,存量账户保持稳定,新开财政专户,尽可能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开户银行;将国库资金、社保资金存款与各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挂钩,提高各商业银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积极探索盘活存量资金的模式,统筹国库、专户和公积金等资金,实行跨年度滚动平衡预算,建立省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预拨资金机制,最大限度保障项目资金需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进一步减少部门的银行账户,限制财政资金寻租。